近年来,我国多所高校在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明确提出,将不再为部分研究生提供住宿。此外,部分高校对全日制硕士生实行自愿申请住宿制度。这一现象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我们不禁要问:高校不提供住宿,真的合理吗?
随着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部分高校的住宿资源紧张问题日益突出。有关“多所高校明确不予安排住宿”的报道,再次将这一话题推向风口浪尖。据报道,近年来,多所高校在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明确表示,不再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提供住宿。同时,部分高校对全日制硕士生实行自愿申请住宿制度。
从现代大学建设角度来看,大学不提供住宿服务,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也需要社会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以确保社会化后勤服务方式的公益性。
在我国,不少高校在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的过程中,如需解决按规定学制毕业的学生的住宿问题,扩招将受到阻碍。因此,让专业硕士到校外租房,成为高校应对研究生扩招的一种现实选择。
面对“不予安排住宿”的问题,我们不能简单要求专业硕士自行租房,而应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为他们提供校外租房的便利条件。
为此,学校应与所在地政府、街道、社区合作,为学生提供校外住宿资源。地方政府要将学生校外租房纳入人才廉租房政策,给予适当优惠和补贴。同时,学校也要整合校内外住宿资源,面向所有学生进行一视同仁的申请,让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住校内宿舍或校外宿舍。在此基础上,还应给予贫困生优先申请校内住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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