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选拔,通常简称为自主招生,是高校选拔录取工作改革的关键一环。考生在通过高考自主招生的笔试和面试环节后,将享有相应的降分政策,并在专业选择上获得一定优惠,具体合同需与招生院校协商确定。
自主招生的条件主要包括:
1. 高中阶段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综合素质强,或获得过荣誉称号。
2. 在特定学科领域展现出特长,并在各类竞赛中获奖。
3. 在科技创新和发明创造方面有显著成就,并受到奖励。
高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随后,高校将组织笔试和面试,不同高校的笔试科目和笔试、面试成绩的比重各异。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自主招生更侧重于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这些能力往往源于考生日常的积累,而非短期的针对性准备。
自主招生的特点表现为:
(1)录取人数控制在试点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以内,所用的名额由学校预留,不占用分配给各省市的招生计划指标,从而既保障了各地报考优秀考生的权益,又未损害本省市其他考生的利益。
(2)预选考生享有政策性保护,即便高考分数未达到该校在当地设定的投档线(通常在投档线下20分以内),仍有可能被录取。
(3)招生高校将自主招生录取方案纳入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开。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