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中提到:“治国有常,利民为本。”这句话强调了治理国家的根本原则,即国家治理应遵循一定的规律,但核心目标在于让民众得到实惠。
《淮南子·氾论训》中摘录的篇章讲述了鲁昭公因慈母而为之守丧,阳侯因夺妻而废夫人之礼,以及先王制度因不合时宜而废弃,善行则应被记载。这说明礼乐并非一成不变,圣人在制定礼乐时,并非受限于礼乐本身。治国之道有恒定之规,但以民众的利益为出发点;政治教育有既定之规,但确保政令得以有效执行为首要。
若有利于民众,不必拘泥于古代之法;若符合实际,不必墨守成规。夏商之衰,正是因为不变革而亡;三代兴起,并非承袭前朝而得王位。因此,圣人的法度应随时代变迁,礼制应与习俗相适应,服饰器械应便于使用,法度制令应因地制宜。因此,变革古代制度并非不可取,而固守习俗也不足为奇。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政教有经,令行为上”的解释是:国家治理有稳定的法则,但最根本的是要确保民众的利益;政治教化有既定的原则,但关键在于确保政令得以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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