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计划详述,涵盖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名额等重要信息,旨在为广大考生提供参考。如信息有变动或疑问,请以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录取办法如下:
1.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对普高类、普高艺体类、中职类、中职艺体类考生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最低控制线上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2. 在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中,将根据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3. 未参加相关测试或成绩为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 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考生,在顺序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招收类别专业中参与调配录取。报考艺体类专业的考生选择志愿调配,视为服从艺体同类别志愿调配,不参与非艺体专业录取。未参加艺体类测试的考生不得参与艺体专业录取。
5. 如参考人数和招生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专业建设和实际参考学生情况统一调整计划。
6. 如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免试录取条件:
1. 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需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信息:
1. 考生可在学校单独招生系统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2. 3月30日至4月3日17:00时,学校将在官网上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间办理退档手续。
3. 4月6日,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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