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如下,涉及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人数等重要信息,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变动或疑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 考生考试成绩以原始分计算,计入录取总分。

2. 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依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第1张

- 每个招生专业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总分分数线,低于此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需同时参加“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否则不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和综合评价考生还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素质测试或面试,否则不予录取。

- 专业志愿录取按“志愿优先,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进行。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已满,则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将不予调剂录取。

- 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的录取顺序:单独招生优先考虑文化素质成绩(语文、数学)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评价招生优先考虑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成绩。

- 计划调整:录取时严格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不再对专业间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 免试入学:获得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区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校申请录取,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直接入学。

3. 拟预录取名单将根据录取原则确定,并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审核通过后,将寄发预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与夏考录取通知书同时寄发)。

4. 已被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