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河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详解,涵盖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名额等重要信息,旨在为考生提供参考。请注意,如信息有变动或争议,应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一、四川招生专业及计划

1. 普高类

2. 中职类

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单招计划,第1张

二、录取规则

(一)划线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分普高类、中职类,依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设定最低控制线时,控制线上人数不得超过报考人数的90%。

(二)录取

1. 普高类录取:按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者,依次比较综合素质面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或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 中职类录取:按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者,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或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3. 递补录取: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考生中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录取,总分相同者,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三)免试

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免试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于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免试考生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官方网站首页公示5天(2023年3月31日-4月4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自愿放弃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于4月4日12:00前)到我校招生处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递补录取,递补录取考生名单实时公布。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在期满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进行计划调整。若高职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