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轩职业学院高职单招计划概览,详述招生专业及名额,供考生参考。如有信息变动,请以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公告为准。
一、川内招生专业及计划
1. 普高类招生专业及计划
2. 中职类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录取规则
1. 划线: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线上人数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2. 录取: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及“阳光工程”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录取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相关考试或成绩为零者不予录取。
3. 专业及类别计划调整:如出现专业或类别计划不平衡,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参考情况在计划范围内进行调整。
三、免试录取
1.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以及具备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学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2.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需在2023年3月25日前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3. 免试考生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需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1. 拟录取考生将于2023年4月1日至5日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
2. 公示期内放弃录取资格者,需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到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3.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名单于2023年4月6日报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随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录取后事宜
1.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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