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详析

一、录取规则

1. 划线: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按普高类、中职类设定录取控制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总分确定。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第1张

2. 录取: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按志愿优先原则,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录满的第一志愿专业,在第二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中继续录取;调剂考生成绩需达到被调剂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3. 总分相同: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相关考试或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录取。

4. 计划未完成: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普通专科招生计划。参考人数与计划不平衡时,学校在计划范围内平衡各专业计划及类别。

5. 缺额递补:因考生放弃录取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已参加考试且成绩达标者。

6. 加分政策:录取过程中考生不享受加分照顾。

二、免试条件

1. 获得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 经教育厅核实资格、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4.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需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于2023年3月25日前提交申请表。

5. 免试考生在正式办理手续前,需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三、公示

1.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首页公示5天(2023年4月1日-5日)。

2. 公示期间,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需签署书面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3. 未办理放弃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录取意见。

4. 被正式录取后,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