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大学奖学金与助学金概览
一、资助政策概览
塔里木大学为本科生提供了多样化的资助项目,包括国家资助、地方资助和校内资助。以下是对各项资助项目的详细介绍:
1.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人,名额由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达。
-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名额由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达。
- 国家助学金:每年分为一、二、三等,金额分别为3850元/人、3300元/人、2750元/人,名额由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达。
- 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和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基层就业: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服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名额由征兵部门下达。
-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 地方政府资助
- 兵团高校学生伙食补贴:根据兵团伙食补助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当年实际下拨资金。
-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1000元/人。
3.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学校、学院相关文件。
- 校内奖学金:包括校级奖学金、联合培养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奖学金、“王震将军奖学金”、“王震将军助学金”、“王新生博士奖学金”、胡杨奖学金、正大奖学金、范生高奖学金、新禾丰奖学金、新虎奖学金、宏盛牧歌奖学金、天康奖学金、大北农奖学金、城景助学奖学金等。
-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320-480元/人,临时岗位约400元/人,约400个岗位。
- 学费减免:根据学校制定的相关文件和当年实际情况。
二、塔里木大学简介
塔里木大学,简称“塔大”,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原为农业部直属高校,现隶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校是中央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高校、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国家“2011计划”,“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并接受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国家重点高校对口支援。
学校成立于1958年10月,原名“塔里木河农业大学”。1960年更名为“塔里木农垦大学”,王震担任名誉校长。1977年恢复高考后,塔里木大学直属农业部。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更名为“塔里木大学”,成为中央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高校。2018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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