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统考涵盖了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等多个专业方向。以下为详细的专业设置及考试内容,供考生参考。请注意,如有变动,请以考试院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统考专业设置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本市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音乐类》中列出了音乐类专业的具体设置。所有统考科类的单科合格线均不得低于各科满分的30%。

二、考试内容与形式

(一)乐理

上海音乐统考包含哪些专业,第1张

1. 考试目的:评估考生对音乐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

2. 考试内容:包括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等。

3. 考试形式:笔试,时长60分钟。

(二)听写

1. 考试目的:测试考生的音乐听辨能力和记忆力。

2. 考试内容:涵盖单音、旋律音组、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和弦、节奏及单声部旋律等。

3. 考试形式:笔试,使用五线谱记谱,提供标准音a1参照,时长30分钟。

(三)视唱

1. 考试目的:考察考生的识谱能力、音准、节奏与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乐表现力。

2. 考试内容:新谱视唱,五线谱记谱,1条8小节旋律,调号为一升或一降。

3. 考试形式:考生在提供标准音a1的情况下,一遍完成视唱,过程中无音响提示。

(四)器乐

1. 考试目的:评估考生乐器演奏技巧、能力,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2. 乐器范围:钢琴、现代器乐、打击乐、管弦乐器、中国乐器等。

3. 考试内容:原则上演奏2首乐曲,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考试乐器应与报名时选定的乐器相一致。

4. 考试形式: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须背谱演奏(打击乐中的小军鼓和定音鼓除外)。

5. 评分标准:综合评估考生的音乐风格把握、乐曲演奏的完整性、演奏技术把握的准确性等。

(五)声乐

1. 考试目的:评估考生的声音条件、演唱水平,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2. 考试内容:原则上演唱2首声乐作品,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考试唱法应与报名时选定唱法一致。

3. 考试形式:清唱,不可使用伴奏,须背谱演唱。

4. 评分标准:综合评估考生的声音条件、音准节奏、演唱技巧、语言风格、舞台表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