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音乐统一考试涵盖五个科目: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和声乐,总分300分。以下为具体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考试院最新公告为准。
一、考试科目及总分
考试内容分为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和声乐五个部分,总分300分。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一)音乐表演类
1.器乐方向: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分值分别为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2.声乐方向: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分值分别为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二)音乐教育类: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或器乐)和副项(声乐或器乐)五个科目,分值分别为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乐理: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内容包括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采用笔试形式。
(二)听写:主要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辨能力和记忆力,内容包括单音、旋律音组、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和弦、节奏等,采用笔试形式,使用五线谱记谱,提供标准音a1参照。
(三)视唱:主要考查考生的识谱能力、音准、节奏与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乐表现力,内容包括新谱视唱,五线谱记谱,1条8小节旋律,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b-e2以内,采用无音响提示的笔试形式。
(四)器乐:主要考查考生的乐器演奏技巧、能力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音乐表演类考生报考时填报2首作品,考试时随机抽取1首演奏,总时长不超过4分钟;音乐教育类考生报考时填报1首作品,总时长不超过4分钟。中西打击乐专业须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要求背谱演奏。
(五)声乐: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音乐表演类考生报考时填报2首作品,考试时随机抽取1首演唱,总时长不超过3分钟;音乐教育类考生报考时填报1首作品,总时长不超过3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声乐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要求背谱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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