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音乐统一考试涵盖了音乐表演、音乐学、流行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等多个专业领域。以下为具体内容,供考生参考,如有变动,请以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一、统考专业范围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分布
考试内容分为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部分,总分300分。各专业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分配如下:
(一)音乐表演类
1.器乐方向
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分值分别为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2.声乐方向
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分值分别为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二)音乐教育类
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或器乐)、副项(声乐或器乐),分值分别为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必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则必须选择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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