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艺术统考专业目录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供考生和家长参考。如有变动,请以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一、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考试招生本科专业目录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公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考试招生本科专业目录》。该目录分为两大类:
1. 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此类专业录取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具体专业包括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
2. 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具体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如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等。
二、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艺术类考试招生本科和专科专业目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公布《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艺术类考试招生本科和专科专业目录》。该目录同样分为两大类:
1. 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此类专业录取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具体专业包括数字广播电视技术、影视编导、全媒体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等。
2. 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具体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戏曲类等,如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与编导、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等。
请注意,标记“★”的艺术类专业可通过省际联考等方式实施;标记“△”的艺术类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在两个考试科类中选择一类进行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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