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近日紧急通知,强调各地需汲取教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的正确宣传与解读。旨在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自愿选择适合的教育路径,并坚决禁止对初三学生的强制分流及中考权利的剥夺。
为应对媒体报道的“东明100多名学生疑因成绩差被强制不能参加中考”事件,山东省教育厅于4月21日发布了关于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内容如下:
一、强化高中阶段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各地和学校需全面、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及省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6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通过人生规划课程、主题班会、职业教育活动周及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招生宣传活动,加强对学生生涯规划的指导,确保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中考招生和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引导学生理性、自愿选择适合的教育类型。
二、禁止强制分流学生。各地需全面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要求,通过开设职业技术课程、组织学生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等多种途径,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为中职招生奠定基础,拓宽成才渠道,防止初中生辍学。学生分流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
三、禁止剥夺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利。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程度的重要手段,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各地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利。
四、全面排查违规宣传和招生行为。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初中、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基础管理,全面排查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整改。深入开展“坚持立德树人回归教育初心”教育理念大讨论活动,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坚决纠正以升学率考核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做法。加强监督检查,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违反高中阶段招生和中考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立即纠正并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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