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送生制度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就读高校及专业,但可选范围有限,并非所有专业都适用于保送。关于保送生的选拔,其历史可追溯至1958年,1985年教育部开始试点新的保送生选拔方式。198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正式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规定》,明确了保送生的选拔标准与流程。该规定指出,面向全国或大区招收保送生的高校由教育部确定,如北京大学等52所高校,其保送生数量最多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在本地区内招收保送生,数量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10%。外语学校可保送一定数量的应届毕业生至相关外语专业。保送生的推荐比例,一般不超过学校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至2%。

高考保送生的条件包括:省级优秀学生、竞赛获奖学生、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及公安英烈子女等。这些学生需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并符合保送条件。例如,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并成为国际奥赛国家队集训队员的应届生,以及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都有资格申请保送。此外,公安英烈子女也需保送至公安类院校。一些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如天津外国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等,也具备保送资格。

保送的学校是自己选吗 需要哪些条件,第1张

具备高考保送生资格的5类考生包括:教育部批准的16所外国语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获得奥赛一等奖并被选为奥赛国家队集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省级优秀学生、符合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以及公安英烈子女。值得注意的是,教育部已通知,从2016年起,将逐步减少外国语中学保送生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