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人力资源管理职称评定办法,第1张

#### 适用范围

- 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

- 事业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 职称体系

- 职称属于经济职称系列。

- 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 初级职称设助理级。

- 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 职称名称: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 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 评价标准

- 强调品德放在首位。

- 根据岗位类型特点设置职称评价标准。

- 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

- 强化基层和一线导向。

#### 评价机制

- 初级、中级:以考代评。

- 副高级:考试与评审相结合。

- 正高级:一般采取评审方式。

- 畅通评价渠道,建立向优秀人才、基层一线倾斜的机制。

- 评用结合,加强继续教育。

#### 评审委员会建设

- 各地区、各部门及用人单位可组建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实施与监督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完善评价体系,促进评用结合,加强监督管理。

#### 政策宣传与实施

- 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

- 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做法。

- 引导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积极参与职称评价,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以上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