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处罚和简易处罚不是一样的。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适用条件和程序上:
**适用条件** :
- 简易处罚适用于情节较轻、事实比较清楚的案件,例如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的情况。
- 一般程序适用于违法情节较重或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的案件,例如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超过200元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等情形。
**程序** :
- 简易处罚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不需要经过详细的调查取证,也不需要制作详细的处罚决定书。
- 一般程序需要交通警察进行调查取证,收集证据,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罚决定,通常需要交通队领导批准。
简易处罚程序简化了处罚流程,节省了时间和资源,但仅适用于特定的小额罚款情形。一般程序则更为严格,适用于需要深入调查和取证的复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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