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对医生的行政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般情况** :
- 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情节严重** :
- 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特别严重情况** :
- 对于已经受到暂停执业行政处罚再次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涉及刑事责任** :
- 发生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其他违法行为** :
-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医学临床研究。
**无证行医** :
- 对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依法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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