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案流程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制作协作函** :
-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如需异地公安机关协助,应制作《办案协作函》。
- 函件中应明确请求协作的具体工作及要求。
**指定办理** :
- 负责协作的公安机关在接到《办案协作函》及相关法律文书后,应指定主管业务部门办理。
**依法提供协助** :
- 协作地公安机关在接到协作请求后,应依法提供必要的协助,如调查取证、传唤嫌疑人、执行强制措施等。
**遵守程序** :
- 异地办案时,公安机关必须严格遵守程序,包括持证上岗、合法取证、及时报告等。
**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 :
- 执行人员应持相应的法律文书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公安机关联系,请求协助执行。
**异地审理** :
- 当事人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异地审理。
- 法院在接到申请后,将依法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指定异地法院审理。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具体案件情况和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内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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