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有哪些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书面申请** :
- 准备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其中应包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被申请人的信息、行政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以及行政复议机关的名称。
- 可以选择当面递交、邮寄或传真等方式提交申请。
- 如果有条件,行政复议机构也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申请。
**口头申请** :
-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上一级机关的法制部门进行口头陈述,说明不服的理由,并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
-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以及申请时间。
**申请行政复议的步骤** 大致如下:
**申请** :
- 申请人应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申请条件包括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理** :
-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5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审理** :
- 受理后,复议机关应在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 审理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可能会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要求被申请人限期提出书面答复,并进行调查取证。
**注意事项** :
- 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非诉讼途径,旨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申诉和解决行政争议的平台。
- 如果行政复议申请不被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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