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十天期间,被拘留人通常是不可以使用手机的。根据《拘留所条例》和《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拘留所会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会被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手机作为非生活必需品,通常也会被拘留所保管,直到拘留期满后返还给被拘留人。

需要注意的是,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需要打电话时,可以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的固定电话进行通话,但通话费用原则上需要自理,并且通话行为需要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