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个人目前不能申请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破产程序仅适用于企业法人,而不适用于自然人。个人对外承担的民事责任是无限责任,即个人需要以其个人全部财产来清偿债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作为经济特区,已经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破产清算、重整或和解。这意味着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个人破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