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通事故中对方被认定为全责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您有权要求对方赔偿以下费用:
**医疗费** :包括诊疗费、药品费、住院费等。
**误工费** :因伤害导致无法工作所造成的收入损失,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护理费** :若住院期间需要他人护理,产生的费用应由对方承担。
**交通费** :因就诊或处理事故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标准计算。
**营养费** :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程度和赔偿标准计算。
**精神损失费** :因事故造成的精神和心理伤害。
**财产损失费** :包括车辆维修费、物品损失费、施救费等。
**后续治疗费** :若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相关费用也可要求赔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 :若事故造成残疾或死亡,需赔偿给被扶养人的费用。
**住宿费** :若在外地治疗,合理的住宿费用也可要求赔偿。
**停运损失费** :若车辆损坏严重无法修复,可要求赔偿合理的停运损失。
**辅助器具费** :若因伤害需要辅助器具,费用应由对方承担。
**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若事故造成死亡,需赔偿相关费用。
以上赔偿项目及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确定。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建议遵循法律程序,并可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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