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步骤如下:
**确定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
- 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确定行政复议机关** :
-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复议机关: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 特殊行政机关的复议机关:如海关、金融、国税等,复议机关为其上一级主管部门。
**准备行政复议材料** :
- 《行政复议申请书》:包含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信息、申请事项及事实和理由,并签字填写申请日期。
- 身份证明:自然人需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职务证明。
**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
- 申请人应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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