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通常包括以下职位:
1. 所长:负责工商所全面工作的负责人。
2. 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可能兼任法制员和纪检监察员。
3. 工作人员:根据具体任务需要配置,可能包括科员、办事员等。
4. 调研员、助理调研员:负责市场巡查、市场主体行为监督管理等。
5. 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负责具体的行政或人事管理工作。
6. 行政助理、人事助理:协助行政主管和人事主管处理具体事务。
7. 执法人员:负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
8. 办公室科员、企业注册局科员、广告监督管理科员等:负责办公室管理、企业注册、广告监督管理等工作。
9. 纪检专员、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负责纪检、监察和调研等工作。
请注意,具体的职位名称和职责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参考最新的招考简章或官方信息获取最准确的职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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