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两种主要法律途径。以下是它们的基本流程和区别:
### 行政复议
**申请**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在知道该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决定是否受理。
**审理** :行政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
**决定**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可以是维持、撤销、变更原行政行为或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救济途径** :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 行政诉讼
**起诉**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在行政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诉讼。
**受理** :法院在接到起诉后决定是否受理。
**审理** :法院通过审判方式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判决** :作出一审判决或二审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 选择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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