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开具无欠税证明的步骤如下:
1.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中的“证明开具”。
2. 在弹出的页面右侧选择“开具无欠税证明”,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3. 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请表。
4. 填写完成后进行提交。
5. 提交成功后,可以在“我要查询”中的“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查询受理状态。
6. 税务人员审批完成后,可以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查看并打印受理通知书及无欠税证明表单。
请注意,如果个体户未办理实名办税,需要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 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登记机关发放的登记证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副本;
- 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如果个体户已实行实名办税,则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直接申请开具,无需提供登记证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副本。
请确保在办理前,个体户不存在未办结的税务事项,否则需要先处理这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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