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书面申请** :
- 可以通过邮寄或行政复议机关指定的互联网渠道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 可以选择当面提交。
- 行政机关通过互联网渠道送达行政行为决定书的,应同时提供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互联网渠道。
**口头申请** :
- 申请人可以选择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 口头申请简化了申请流程,降低了申请门槛。
申请人对两个以上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分别申请行政复议。
您可以通过以下互联网途径进行行政复议的申请:
- 微信识别“掌上复议”小程序。
- 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https://xzfy.moj.gov.cn/。
请根据您的方便选择合适的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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