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包括: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及航道方面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安全监管** :承担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
**水上交通管制** :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的检验、登记,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
**水路运输和港口管理** :对水路运输行业、港口行业进行管理,包括水运统计、科研、人才培训、生产经验交流等。
**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 :编制水运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审查可行性前期工作,并负责航道及其港航基础设施的管理、养护和建设。
**质量监督** :对公路水运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参与交通建设项目的市场行为监管。
**超限超载治理** :组织协调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参与超限超载流动稽查和联合执法。
**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处置** :参与应对行业内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不稳定事件的处置及重大交通保障工作。
**法规宣传和教育**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
**其他执法合作** :协助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执法合作,如税务局、海关、质量监督部门等,确保运输市场的公平和有序。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高效和合规性,同时促进交通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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