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山西朔州某校在庆祝高考佳绩时燃放烟花,不幸引发火灾。据知情者透露,烟花火花不慎溅至操场塑胶跑道上,导致火情。所幸,火势迅速得到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消防部门及时赶到现场,展开扑救工作。
网友热议:
“庆祝完毕业生,难道学校就不愿再接新毕业班了吗?”有网友调侃,对学校此次疏忽表示无奈和担忧。
“学校领导这次恐怕心理压力很大。”另一位网友评论,反映出公众对学校领导处理此类事件时心理压力的关注。
“人没事就好。”还有网友表示,庆幸此次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大家对此类安全问题高度关注。
根据《民法典》和《消防法》规定,因个人或单位过错引发火灾事故的,过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若此次火灾由学校组织的烟花庆典直接引起,学校作为活动组织者,因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风险评估,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若烟花供应商或燃放操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他们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受害者有权要求赔偿修复费用、经济损失及其他合理赔偿。当地消防部门可能对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以警示公众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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