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考试体系涵盖单招与自主招生,不同地区可能称之为单招或分类考试,但本质上都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自主组织的选拔方式。此类考试不仅限于大专院校报考,本科院校同样开放报考渠道。
(一)单招
单招,即单独招生,是教育部为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而设,简称“单招”。为加速职业教育发展,实现中职与高职的衔接,教育部每年从高考招生计划中划拨部分名额专门用于中职学校的招生。
单招与全国统一高考性质相同,使用国家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毕业文凭由教育部统一核发,因此文凭“含金量”一致,不存在优劣之分。单招学生与统招学生在学校待遇上完全相同,包括学生贷款、奖学金、转专业、专升本等。
(二)分类考试
分类考试招生是高考的一种新模式,旨在与普通高考并行,形成多元录取的新常态。该模式旨在打破一考定终身的传统,为学生提供更多升学选择,减轻升学压力。
分类考试招生与高考统考性质相同,通过该考试进入高职院校的考生,其计划性质、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高考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且分类考试将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国家教育考试。录取考生在学籍管理、就业等方面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未被录取的普高类考生,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分类考试与单招的区别
单招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录取的高校考生完全相同。
分类考试招生类型主要包括:
1. 专业贯通培养计划招生,即市属应用型本科高校与部分高职院校联合开展的专业贯通培养试点招生。
2. 高职院校专业招生,即市属高职院校和市教委批准的市外高职院校实施的专业招生。
相同点:
1. 录取组织方式相同,分类考试招生和单招均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志愿填报,录取交叉。
2. 招生计划性质相同,分类考试招生和单招与统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单独招生纳入普通高等教育计划。
3. 单招和分类考试考生的待遇、国家补贴政策、毕业时享受的就业政策、聘后工资、福利、职称评定、毕业证、报到证等,均与普通大学生完全相同。
4. 被单招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与网上高考录取的考生同年进入学院,同时毕业。入学时学费和住宿费是一样的,学生毕业后可以升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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