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考落幕,考生们即将进入志愿填报环节。在这一过程中,不少考生对第一志愿的填报数量及设置方式存在疑问。为此,本文整理了有关第一志愿的相关内容,旨在为考生提供报考指导。
一、第一志愿填报数量
高考第一志愿每批次可填报6所大学。
1. 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
本科提前批(A、B)和专科提前批设置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征集方式。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设置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征集方式。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专科批设置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三志愿为省内院校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采取征集方式;一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2.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本科提前批(A、B)设置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征集方式(院校校考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只填报一个一志愿,不统一组织征集)。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本科三批和专科提前批设置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征集方式(院校校考艺术类专业志愿考生每批只填报一个一志愿,不统一组织征集)。一志愿录取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院校校考艺术类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的几个院校专业志愿不得跨类填报。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专业志愿填报在相应艺术类专业批次志愿栏内,与艺术类专业同批投档。
3. 对口招生类
对口招生本科专业志愿填报在本科二批志愿栏内,与本科二批同时录取;专科专业志愿填报在专科提前批志愿栏内,与专科提前批同时录取。每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征集方式。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一志愿和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不得跨类填报。
4. 本一特殊类型批、本二特殊类型批、本三特殊类型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定向就业招生以个人填报的定向志愿为准,考生不再与定向单位签订协议。考生填报的定向志愿即视为愿意到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单位只与委托培养高校签订协议即可。
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每个志愿设置五个并列志愿院校(专科批每个志愿设置十个并列院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同一科类的控制线上未录取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依次投档。具体操作为:先从排在第一位的考生开始,根据考生填报的A、B、C、D、E五个平行志愿院校,计算机从A志愿院校开始依次检索,首先投给A院校,如成绩不够或者没有缺额,则投给B院校,以此类推。一旦遇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就投档给该院校;然后再投排在第二位的考生,直到所有院校计划满额或者没有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为止。如果某一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都不符合投档条件,就不能被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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