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是我国首部编年体史著,共分三十五卷,不仅是儒家经典,更是十三经中篇幅最长的著作,在《四库全书》中归于经部。这部史书现存版本系孔子修订而成。
《春秋》主要记录了鲁国史官对当时诸侯、大夫、国人等失礼非礼行为的记录,同时也搜集了其他诸侯国公侯大夫等失礼非礼行为的信息,以及诸侯国公侯间大夫等间的书信往来。例如,记载了晋叔向与郑国子产关于铸刑书的书信,以及齐国史官因坚持真实记录而被杀的事件等。
现存《春秋》记载了从鲁隐公到鲁哀公的十二代君主,历时二十四四年(依《公羊传》和《谷梁传》记载至哀公十四年,为二十四二年,《左传》记载多二年),基本保留了鲁国史书的原文。
孔子创作《春秋》的原因,据《史记》记载:“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司马迁对《春秋》极为推崇,称其为“礼义之大宗”,认为其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是王道之大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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