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为简化留学归国人员手续,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废止《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下是对此政策的详细解读,以供参考。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将不再受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申请。在此之前,即2020年10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已提交申请者,使领馆将根据其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对于已受理且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证明,其效力依然维持。
二、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将依据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录取材料、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习进修证明,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来认定其留学身份和经历。同时,通过护照、签证、出入境记录、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期限。
教育部此举不仅提高了行政效率,更让留学人员免于繁琐的证明流程,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是一项深得民心的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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