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奖助学金政策概览
为帮助广大学生了解吉林艺术学院的奖助学金设置,本文详细介绍了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和校内资助等详细信息,旨在为同学们提供有益参考。请注意,如有政策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吉林艺术学院奖助学金设置
1.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名额根据实际下达情况确定。
-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名额根据实际下达情况确定。
-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一等每生每年4300元,二等每生每年3300元,三等每生每年2300元,名额根据实际下达情况确定。
- 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名额根据征兵部门下达情况确定。
-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奖励4000元,名额根据实际下达情况确定。
3. 校内奖学金
- 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每人每学年、二等1500元每人每学年、三等500元每人每学年。学年奖学金奖励比例为当年学生人数的5%,其中一等奖学金人数占总奖励人数的10%,二等奖学金人数占总奖励人数的40%,三等奖学金人数占总奖励人数的50%。单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 实际发生学费减免:减免学费的标准分为全额减免、30%部分减免、20%部分减免、10%部分减免四个等级,根据当年实际认定的特困学生数确定。
二、吉林艺术学院简介
吉林艺术学院,简称“吉艺”,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东北地区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应用型公办高校A类,教育部中俄高校艺术交流基地、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高校。
吉艺前身是1946年的东北大学鲁迅文艺学院音乐系,1958年组建吉林艺术专科学校,1978年更名为吉林艺术学院,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成为吉林省首批拥有省级重点学科的院校。吉林省文化干部学校、吉林省艺术学校、吉林省歌舞剧院附设的音乐舞蹈学校、吉林市艺术学校、长春电影制片厂附属长春电影学院等先后并入吉林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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