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详解,涵盖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等重要信息,旨在为广大考生提供参考。如信息有变动或疑问,请以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一、录取规则

1. 考生总成绩由文化成绩和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构成,总分500分,其中文化成绩300分,技能综合测试200分,不进行折算。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计划,第1张

2.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分普高类和中职类,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或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3. 学校将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对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按类别、专业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4. 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5. 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免试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需在2023年3月25日前提交相关申请表和证明材料。

6.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2023年4月1日至4月5日在学校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 在拟录名单公示期间,若考生放弃录取资格,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退档申请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8. 被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将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