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奖学金与助学金设置概览
一、广西师范大学资助政策概览
广西师范大学对本科生实施的资助政策涵盖了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和校内资助等多个方面,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以下为具体资助项目和金额:
1.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全国共奖励6万人。
-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2300元,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 基层就业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 服兵役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新生入学资助: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2. 地方政府资助
-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每年全区共奖励4000名学生。
- 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每生每年2000元,每年全区每个年级安排学费补助名额10000人。
3.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一次性发放2000-10000元,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一次性发放10000元,每年10人。
- 优质升学奖学金:1500-3000元,无限制。
- 出国(境)研学助学金:经学校、学院(部)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的学生,学习交流期间所需往返旅费、保险、落地学习等必要支出部分一次性予以50%的经费资助,无限制。
- 三好学生:1000元,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12%。
- 三好学生标兵:2000元,三好学生标兵根据条件从三好学生中产生,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1%。
-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50元,约1800个岗位;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 助力成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300元/人,无限制。
二、广西师范大学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简称“广西师大(GXNU)”,位于世界著名山水旅游名城桂林市,由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是广西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教育部“国培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数据中国“百校工程”、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5A级旅游景区靖江王城风景区的组成部分,及广西历史上最早的文化教育中心。学校学科协调发展,是一所综合性大学。
学校最早溯源至1928年创办的省立广西大学和1932年创办的广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36年省立师专并入,1939年更名为国立广西大学,1941年重建桂林师范学院,1943年升为国立桂林师范学院。1950年再次并入广西大学。1953年原广西大学停办,以其文教学院、理学院的部分教师及师范专修科全体学生为基础组建广西师范学院。1983年更名为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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