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师范学院奖学金及助学金设置概览
一、汉江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政策概览
汉江师范学院为学生提供了国家资助和校内资助两大类,旨在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以下为具体资助项目及金额:
1.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名额根据下达情况评审。
-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名额根据下达情况评审。
- 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名额根据下达情况评审。
- 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和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名额根据征兵部门下达。
2.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新生入学生活补贴每生每年500元,每年约120名困难学生生活补贴每生每年1000元,以学校审批为准。
- 校内奖学金:每年一等1500元,二等1200元,三等1000元,占比15%(一等3%,二等4%,三等8%)。
- 国家奖学金提名奖:每生每年2000元,按二级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分配,总人数不超过当年国家奖学金人数。
- 学费减免:根据家庭困难程度,按学费标准的100%、80%、60%进行减免,无限制。
-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正常教学期间每月400-600元,寒暑假每天100元;正常教学期间固定岗100个以内;寒暑假及临时岗以学校审批为准。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或每天100元。
- 感恩诚信励志教育先进个人:每生每年1000元,每年30名,走访慰问资助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或疾病的学生,2000元/生/年;特困学生1000元/生/年;困难学生500元/生/年;一般困难学生300元/生/年。具体由学校审批为准。
二、汉江师范学院简介
汉江师范学院(H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坐落于被誉为“中国汽车城”的湖北省十堰市,成立于1978年,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日制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以教师教育为主,涵盖文、理、工、管等学科。
学校前身可追溯至1904年创立的郧阳府师范学堂,其文脉可追溯到明朝嘉靖年间的郧山书院。1975年学校开始设立大专班,1977年成为华中师范学院郧阳分院,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郧阳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3月22日,教育部致函湖北省人民政府,正式同意原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汉江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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