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项目,简称“优师专项计划”,是一项旨在全国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中为约1万名优秀教师提供定向培养的专项计划。该计划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地方师范院校共同负责招生与培养工作,通过免除学费、住宿费并提供生活补助的方式,为脱贫县(包括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中西部陆地边境县(统称定向县)的中小学定向培养优秀教师。
“优师计划”分为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其中国家“优师计划”由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负责培养,而地方“优师计划”则由省属高校负责。
一、优师计划与公费师范生的区别
1、实施院校:优师计划涉及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大学及地方师范院校,而公费师范生仅由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大学承担培养任务,不包括地方高校。
2、定向工作地:优师计划在高考志愿填报阶段即明确定向工作地,而公费师范生则是在研究生一年级结束后确定定向工作地,尽管在志愿填报时招生计划会显示大致的定向城市。
3、读研究生:优师计划履约期间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只能就读非全日制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而自2024年起,公费师范生需就读全日制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新政策旨在培养研究生层次的师范生。2021-2023级公费师范生可选择继续读研或按原协议执行。
二、优师计划报考条件和录取
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理想信念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
3、接受《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毕业后到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并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
4、国家优师计划需达到本省一本线,新高考改革省份需达到对应特殊类型招生分数线,地方优师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5、国家优师计划全省招生,地方优师计划通常也是全省招生,但部分省份要求为定向县所在市的生源,具体要求以本省规定为准。
志愿填报:
优师计划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后,优师专项师范生的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签订培养协议:
1、国家优师专项: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须与培养学校和省教育行政部门、省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协议。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将被取消优师专项录取资格,承诺毕业后回本省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
2、地方优师专项: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县签订协议,各方须按协议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将被取消优师专项录取资格,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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