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音乐统考涵盖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学、音乐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治疗、录音艺术等多个专业领域。以下为具体专业内容及考试科目分值,供考生参考,具体信息以考试院最新公告为准。
一、统考专业列表
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如下:
- 音乐表演(130201):0101音乐表演,包含乐理、听写、视唱、器乐或声乐(选其一)
- 流行音乐(130209)
- 音乐学(130202):高校可自主选择0101音乐表演或0102音乐教育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130203)
- 音乐治疗(130210)
- 音乐教育(130212)
- 录音艺术(130308)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项,总分300分。具体分值如下:
(一)音乐表演类
1. 器乐方向: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2. 声乐方向: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二)音乐教育类
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或器乐)、副项(声乐或器乐),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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